根據中央社的報導,記憶體大廠南亞科李姓離職員工涉嫌竊取 20 奈米 DRAM 晶圓製程投影片,之後赴中國科技公司求職未成。經一、二審依違反營業秘密法判處李姓離職員工有期徒刑 1 年 10 個月之後,全案 4 日由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報導引用判決內容表示,原任職南亞科技公司的李姓資深工程師於民國 105 年 (2016 年) 2 月間,藉南亞科線上訓練課程機會,以個人電腦螢幕截圖方式,將線上課程播放的 20 奈米 DRAM 晶圓製程介紹投影片進行重製,之後在儲存於他使用的公司電腦中。
之後,李姓離職員工於民國 105 年 11 月間萌生離職念頭,並於同年 12 月前往中國紫光公司於新竹的辦事處面試,為求日後接受紫光公司視訊及在中國的面試順利,李男登入南亞公司內部伺服器,閱覽投影片。但投影片遭限制存取權限,在設定為唯讀而無法列印及儲存的情況下,李姓離職員工竟再次以螢幕截圖方式,重製原先缺漏的投影片內容。
後來,李姓離職員工趁週六例假日無人時段進入辦公室,將儲存於公司電腦中的投影片檔案列印為紙本文件,還加以研讀熟記,在 105 年 12 月 28 日接受中國紫光視訊面試,以及於 106 年 1 月 17 日搭機前往中國西安的紫光公司面試求職,然而最後面試求職未成。
對此,法院一、二審認定,李姓離職員工涉犯營業秘密法,其意圖在大陸地區使用未經授權而重製營業祕密罪,判處有期徒刑 1 年 10 個月。最高法院 4 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首圖來源:科技新報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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