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令:修正「土地增值稅契稅印花稅電子申報作業要點」第11點、第14點規定,第11點自即日生效,第14點自113年7月1日生效

稅務會審 2024-05-24

對於本網站提供之相關資訊,如有任何疑義,請逕向公(發)布機關洽詢。

財政部民國113年5月23日台財稅字第11300562680號

修正「土地增值稅契稅印花稅電子申報作業要點」第11點、第14點規定,第11點自即日生效,第14點自113年7月1日生效

PDF

關注我們

NOTICE US

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