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協助納稅者進行稅捐爭議的溝通與協調、受理申訴與陳情、提供行政救濟諮詢與協助,財政部高雄國稅局選任具稅務、會計或法律專長之資深人員擔任納稅者權利保護官(下稱納保官),秉持中立及客觀立場,以保障納稅者權益。
該局舉一實際案例說明,甲君配偶於108年間與建商簽訂房屋土地預定買賣契約書,111年5月約定變更契約名義人為甲君,並由甲君於同年8月取得房地所有權,甲君隨即於同年11月出售房地,未辦理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申報,經國稅局查獲後,除對甲君核定補徵應納稅額新臺幣(下同)50餘萬元外,另就未申報漏稅部分裁處罰鍰20餘萬元,甲君與配偶皆為聾啞人士,因識字不多,不知法令規定,乃向納保官尋求協助。
因甲君、配偶及偕同前來的輔佐人皆是聾啞人士,雙方面談以書寫方式進行,但溝通過程並不順暢,為釐清案情及探知甲君真意,納保官特向市政府手語服務單位申請專業手語翻譯服務,透過手語翻譯人員的協助,得知甲君年逾7旬,因早年特殊教育體系不完整,夫妻二人文字認知能力有限,與外界的溝通完全仰賴手語,近年身體狀況不佳又遭受投資詐騙,導致經濟困難,目前夫妻二人名下已無房地,借住於友人家中,補徵稅款係由刷卡分期繳納,實無力再負擔高額罰鍰。納保官確認甲君情況屬實,基於甲君特殊狀況與外界溝通困難,縱有接獲稅捐稽徵機關之輔導申報通知,亦難期待其能正確且即時獲取相關資訊,進而如期遵循法令規定辦理申報,且甲君已積極籌措資金繳納本稅,是參據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16條規定,建議減輕處罰,並經該局裁罰單位採納,減輕罰鍰金額。
該局提醒,納稅者如需要納保官協助,可至該局網站首頁熱門焦點「納稅者權利保護專區」(https://www.ntbk.gov.tw)查詢納保官姓名、聯絡電話及線上申辦納稅者權利保護事項。如有相關疑義,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利用國稅智慧客服「國稅小幫手」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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