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14年2月15日起受理申請(撤銷)不適用113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

稅務會審 2025-03-06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苗栗分局表示,納稅義務人可於114年2月15日至3月17日向國稅局申請(撤銷)不適用113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申請相關事項如表列。

申請項目 申請人 申請方式 跨區申請
申請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 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受扶養親屬 █線上申請
█臨櫃申請
█郵寄、傳真申請
變更稅額試算各項書表郵寄地址 納稅義務人本人 █線上申請
█臨櫃申請
█郵寄、傳真申請
撤銷原申請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 限曾申請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之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 █線上申請(僅原先採線上申請不適用者得以線上申請撤銷)
█臨櫃申請
否。請至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申請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上述申請事項可使用自然人憑證、經財政部審核通過的電子憑證、已註冊健保卡或行動自然人憑證,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s://tax.nat.gov.tw)或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站(https://www.etax.nat.gov.tw)申請;也可以採書面或親洽各地區國稅局申請。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分局將竭誠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苗栗分局 綜所稅課 蔡宗陽
電話:(037)320063轉222


關注我們

NOTICE US

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