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苗栗分局表示,納稅義務人可於114年2月15日至3月17日向國稅局申請(撤銷)不適用113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申請相關事項如表列。
申請項目 | 申請人 | 申請方式 | 跨區申請 |
申請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 | 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受扶養親屬 | █線上申請 █臨櫃申請 █郵寄、傳真申請 |
可 |
變更稅額試算各項書表郵寄地址 | 納稅義務人本人 | █線上申請 █臨櫃申請 █郵寄、傳真申請 |
可 |
撤銷原申請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 | 限曾申請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之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 | █線上申請(僅原先採線上申請不適用者得以線上申請撤銷) █臨櫃申請 |
否。請至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申請 |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上述申請事項可使用自然人憑證、經財政部審核通過的電子憑證、已註冊健保卡或行動自然人憑證,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s://tax.nat.gov.tw)或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站(https://www.etax.nat.gov.tw)申請;也可以採書面或親洽各地區國稅局申請。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分局將竭誠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苗栗分局 綜所稅課 蔡宗陽
電話:(037)320063轉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