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單傳承節稅 別踩八紅線

新聞媒體 2024-09-12

愈來愈多企業家族透過保單傳承。圖為示意圖。 聯合報系資料庫 愈來愈多企業家族透過保單傳承。圖為示意圖。 聯合報系資料庫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台北報導

愈來愈多企業家族透過保單傳承,不僅滿足資產分配意願,且能減少傳承糾紛,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昨(10)日提醒,實務上仍要小心別踩八紅線,可能會導致被國稅局追繳稅款,家族企業應妥善規劃,避免傳承風險。

安永家族辦公室執業會計師吳文賓表示,保單具備預留稅源、財務調度、分期給付、指定受益人、控制權、資產保全等好處,且透過符合規定並指定受益人的人壽保單,不計入遺產課稅,但收到保險金的受益人仍須注意所得基本稅額(最低稅負制)課稅問題。

保險傳承資產優缺點
保險傳承資產優缺點

吳文賓提醒,實務上有八種常見樣態,可能造成最終仍要被實質課稅,包含帶病投保、短期投保、高齡投保、巨額投保、舉債投保、一次繳清全部保險費、身故前密集投保、保險給付相當或低於已繳保費,都可能被國稅局以實質課稅原則計入遺產,課徵遺產稅。

吳文賓也指出,若是原由長輩購置保單,日後變更要保人為子女,形同長輩將保單財產權益無償移轉他人,屬於贈與行為的一種,原要保人應依規定申報贈與稅。

此外,當家族利用遺產及贈與安排傳承時,也要避開地雷,安永稅務服務部營運長林志翔舉例,像是在重病期間提領現金,若無法證明用途,應列入遺產課稅;原股東放棄未上市、未上櫃且非興櫃公司現金增資新股認購權,符合一定條件情況下,仍會遭國稅局依實質課稅原則核課贈與稅。

不動產傳承也是家族傳承的重要議題,安永家族辦公室策略長張啓晉提醒,不動產傳承時應留意取得日期,以確認適用房地合一稅新制或舊制,以及房地合一稅2.0的適用範圍擴大,也要留意由個人或公司持有,適用稅制不同。

標籤:遺產稅保單安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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