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新聞網 吳美觀
老爸遺產全由一人繼承,不見得能節稅。(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繼承節稅有眉角!林爸爸離世後,遺留土地4筆及銀行存款,總資產高達4610萬元,生前說好遺產由長子繼承,其餘配偶與三名子女則辦理拋棄繼承。然而,國稅局經試算後發現,倘若所有家屬共同繼承,遺產稅由308.3萬元降至166.9萬元,一口氣省下141.4萬元稅金,比長子一人繼承更划算。
國稅局分享案例,林爸爸於2022年過世,其妻子仍健在,育有2男2女皆已成年,其中次男不幸為重度身心障礙者。
林爸爸名下擁有4筆土地,公告現值總額高達4400萬元,並有房屋1棟,死亡當時評定現值為80 萬元,銀行則有活期儲蓄存款30萬元、定期存款100萬元。
兒女同年3月申報遺產稅,家人決定由長子1人繼承,而配偶、次男、長女及次女等4人皆拋棄繼承,不過稅局仔試算後卻發現,1人繼承與5人全數繼承的遺產稅其實差很大。
1】若配偶、次男、長女及次女皆拋棄繼承:
遺產總額4610萬元(4筆土地4400萬元、房屋1棟80萬元、銀行存款130萬元)-免稅額1333萬元-扣除額194萬元(親屬扣除額僅長男1人56萬元+喪葬費扣除額138萬元)=課稅遺產淨額3083萬元,乘以10%稅率,應納遺產稅額為308.3萬元。
2】配偶、次子、長女及次女皆繼承:
4人親屬扣除額提高為1470萬元。因此遺產總額4610萬元-免稅額1333萬元-親屬扣除額1470萬元-喪葬費扣除額138萬元=課稅遺產淨額1669萬元,同樣乘以10%稅率,應納遺產稅額為166.9萬元。
換句話說,包含配偶和4名子女在內的5名合法繼承人共同繼承遺產時,與僅由長子繼承且其他人拋棄繼承相比,可節省高達141.4萬元的遺產稅。
國稅局指出,林先生遺產分配中,繼承人可選擇不拋棄繼承,並將不動產協議由長子繼承。此外,銀行存款的大部分也由長子繼承,僅有活期存款 30 萬元分配給配偶及其他三位子女,如此一來便能達成由長子繼承遺產的目的,同時還能節省141.4萬元的遺產稅。
不過,繼承人應仔細考慮其他繼承人不拋棄繼承是否會造成困擾,再決定採取最適當的辦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