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度每人基本生活費所需費用調高為20.2萬元

稅務會審 2024-01-30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潮州稽徵所表示,112年度納稅者本人、配偶及申報受扶養親屬每人基本生活所需的費用金額為新臺幣20.2萬元,每一申報戶的納稅者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總額,減除免稅額、標準(或列舉)扣除額、儲蓄投資、身心障礙、教育學費、幼兒學前、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等合計數的差額(即基本生活費差額),得自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
       該所特別提醒,今年5月份申報112年度綜合所得稅時,可使用手機或電腦辦理申報,網路申報系統會自動計算每一申報戶的基本生活費差額,並自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民眾如有疑義,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將由專人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綜所稅股 林股長
聯絡電話:08-7899871  轉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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