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財政局今(15)日表示,商家若因配合政府防疫措施暫停營業或禁止內用,致縮減營業面積,房屋稅率可由營業用3%降為非住家非營業用2%,在三級防疫警戒期結束後30日內(8月25日前),都可申請房屋使用情形變更調降房屋稅率。
財政局指出,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嚴峻,北市提供下列房屋稅降稅措施:第一,配合政策停業稅捐處主動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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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局說明,北市自今年5月15日起提升為第三級防疫警戒,並公布觀展觀賽場所(如電影院、表演廳)、教育學習場域(如K書中心、訓練班)及休閒娛樂場所(如歌廳、舞廳、酒吧、KTV、健身中心)等應暫停營業。
財政局指出,上述因為是配合政府防疫政策停業,稅捐處已主動依主管機關提供資料辦理降稅,房屋稅率由3%降為2%。
財政局表示,第二,縮減營業面積或自主停業部分要申請。財政局說明,北市自今年5月24日起全面禁止飲食店、飲料店內用,如因禁止內用或自主停業致縮減營業面積,最晚可在三級警戒期結束後30日內,亦即8月25日前提出申請降稅。
財政局提醒,三級警戒期結束後,如有自主停業或其他房屋使用情形變更情事,依規定須在變更之日起30內向稅捐處提出申請,以免影響權益。
財政局表示,房屋如果是出租使用,為鼓勵房東減租,房東減收房客租金達15%可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最長可延長一年或分3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