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預售屋轉贈子女 要稅

新聞媒體 2025-03-05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台北報導

房屋示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房屋示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愈來愈多父母選擇在取得所有權前將預售屋轉讓子女,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預售屋尚未完工,依規定預售屋屬於「財產價值權利」,若父母無償將財產權利贈與子女,涉及贈與稅問題,需按已支付價款計算贈與價值,依法繳納贈與稅。

南區國稅局表示,父母若以自有資金幫助子女購房,或是父母先取得房屋所有權後再轉贈,這類情況會涉及不動產贈與,需依照贈與時的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現值來計算贈與價值。

 

然而,若父母購入預售屋,並且只支付部分工程款後,再將預售屋權利轉讓給子女,則贈與價值計算方式有所不同。此時父母贈與價值應以截至贈與日所累積繳納的所有工程款為準,父母已支付款項將成為計算基準,而非未來可能支付款項。

舉例來說,假設老馮於2022年7月與建商簽訂預售屋買賣契約,總價為2,800萬元,並且支付600萬元工程款,若他在建案完工前,將該預售屋權利無償贈與兒子小馮,贈與價值就是已繳納的600萬元工程款,老馮要在贈與發生後30日內申報。

贈與稅免稅額目前為每位贈與人、每年244萬元為限,贈與人每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不論贈與給多少人,累計贈與金額合計不超過244萬元,可免贈與稅。

假設前述案例中,老馮2022年只有贈與這筆款項,即可將600萬扣除當年度免稅額244萬元,贈與淨額356萬元,再乘上贈與稅率10%,須繳稅35.6萬元。

內政部為防堵預售屋炒作,造成房地產價格飆漲,2023年修正《平均地權條例》,並於當年7月1日上路,限制預售屋買賣契約轉讓第三人,不過為避免錯殺無辜,內政部也明定特殊情況下,可免經申請即可轉讓,其中包含配偶、直系血親、兄弟姐妹間轉讓,因此,父母如要贈與子女預售屋,法令上沒有問題,但仍應留意稅務成本。

國稅局提醒,若轉讓預售屋是「賣給」子女,且子女實際有支付價金,則應該提供付款流程和資金來源證明文件,向國稅局申報,若國稅局認定這是買賣交易而非贈與,才能免除贈與稅。

因此父母轉讓預售屋給子女時,除要了解贈與稅計算方式,還要注意是否涉及買賣過程中的財產轉移,若涉及買賣,務必準備相關文件以證明交易過程,避免未來因誤認為贈與,而產生不必要稅務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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