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度綜合所得稅第1批退稅,將於110年7月30日依納稅義務人申報時選擇之方式退稅

稅務會審 2021-07-29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今(110)年5、6月申報109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退稅案件,第1批退稅為網路申報(含稅額試算線上登錄、電話語音回復)及110年5月10日前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申報之二維條碼及人工申報(含稅額試算服務紙本回復)之退稅案件,將於今年7月30日辦理退稅。

該局說明,所轄苗栗、臺中、彰化、南投及雲林5縣市109年度綜合所得稅第1批退稅,共71萬7千餘件,將依納稅義務人申報時所填寫存款帳戶辦理直撥退稅;申報時未提供存款帳戶者,則開立退稅憑單並郵寄納稅義務人。本批退稅憑單兌領期間自110年7月30日至同年9月30日止,請納稅義務人於該期間內前往金融機構辦理提兌。

為便利納稅義務人查詢個人申報退稅案件撥付狀態,該局於官網「首頁(https://www.ntbca.gov.tw)/政府資訊公開/業務資訊查詢/綜合所得稅/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退稅撥付狀態查詢」專區,提供查詢服務。又為使納稅義務人能安全又便利的收到退稅款,該局特別籲請今年沒有選擇用存款帳戶直撥退稅的納稅義務人於明年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一併提供本人、配偶或申報扶養親屬於各金融機構及郵局開立之存款帳戶辦理直撥退稅,國稅局會將退稅款直接撥入申報時指定的存款帳戶,可儘快取得退稅款,更可節省持退稅憑單親自向金融機構領取退稅款往來奔波的時間。

該局再次提醒納稅義務人,國稅局辦理退稅,僅以納稅義務人申報時所填寫之存款帳戶辦理直撥退稅、開立退稅憑單或退稅支票等方式,並不會以電話通知納稅義務人前往自動櫃員機(ATM)提領退稅款,請勿受騙上當。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疑問,請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查詢或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 徵收科張曼芬
電話:04-23051111轉8314


關注我們

NOTICE US

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