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堵非洲豬瘟,財政部關務署昨(14)日公告,自11月1日起,包括越南、柬埔寨、寮國、緬甸、菲律賓、東帝汶、印尼、印度、馬來西亞、不丹等東南亞十國,除了文件類別外,均不得再併袋託運。
關務署表示,自8月23日起,海關已針對越南航班的進口快遞貨物執行全面拆袋進倉及百分之百查驗,對於曾查獲有夾藏肉品者,也不准併袋通關,以嚴堵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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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逐步檢討後,昨日進一步公告,為防止快遞業者或進口人利用空運快遞併袋通關簡易措施,夾藏豬肉產品進口,自今年11月1日起,空運進口快遞貨物其起運地或產地如果來自東南亞疫區,包括前述的越南、柬埔寨等十國,除了進口快遞文件外,不得再併袋託運進口,以利X光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