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12年4月1日起至112年5月31日止,本局e化服務系統投保單位申報及查詢作業平台,提供網路申辦單位查詢下載被保險人年度已繳保險費自負額資料。 另被保險人亦可於112年4月1日起,以「自然人憑證」、「虛擬勞保憑證」、「健保卡卡號+設籍戶口名簿戶號」或「行動電話認證」至本局e化服務系統個人申報及查詢作業平台,查詢及列印111年度個人勞(就、職)保繳(計)費證明;或攜帶身分證及印章至本局各地辦事處索取。 文章出處:https://events.bli.gov.tw/Activities/202304_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