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價漲幅未達門檻綜所稅免稅、扣除額維持不變

新聞媒體 2020-12-17

財政部表示,由於物價上漲幅度未達調整門檻,2021年綜所稅及所得基本稅額各項免稅額、扣除額,金額均與今年相同。

財政部例行在課稅年度的前一年年底或當年年初,會公布綜所稅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課稅級距、退職所得免稅額度,以及所得基本稅額條例(最低稅負制)各項免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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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規定,當遇到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年度的指數,累計上漲達一定程度時時,就會按物價上漲幅度調高,其中,綜所稅部分,調整門檻為物價累計上漲達3%,所得稅額基本條例則為10%。

財政部表示,根據上述調整公式計算,在今年物價平緩情形下,各稅目的物價累計上漲幅度均未達調整門檻,因此2021年全數扣除額、免稅額金額,維持與2020年一致;意即2022年5月申報2021年綜所稅時,各項免稅額、扣除額均與今年相同。

綜所稅免稅額一樣為新台幣8.8萬元(年滿70歲13.2萬元)、標扣額12萬元,薪資所得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20萬元;所得稅基本稅額的個人免稅額一樣維持670萬元,企業免稅額50萬元,保險死亡給付免稅額為33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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