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用稅額試算報稅,請於111年5月1日起利用線上登錄回復確認或繳稅,省時又便利

稅務會審 2022-04-28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符合綜合所得稅稅額試算服務的納稅義務人,國稅局自111年4月23日起陸續寄發110年度綜合所得稅稅額試算通知書及相關書表,或以「郵簡」或「簡訊」方式通知,請納稅義務人留意收信並多利用線上登錄回復確認或繳稅,輕鬆完成110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
       該局說明,納稅義務人核對稅額試算通知書內容無誤,並同意以該通知書所載內容作為110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資料,請於111年5月1日起依下列方式之一辦理回復確認或繳稅,即完成申報:
一、繳稅案件:
(一)按稅額試算通知書所載的「應自行繳納稅額」,以電子支付帳戶、行動支付工具、信用卡、委託取款轉帳、自動櫃員機(ATM)、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或至各代收稅款金融機構以現金或票據完納稅款即完成報稅。
(二)納稅義務人的「應自行繳納稅額」在新臺幣3萬元以下者,可持稽徵機關寄發或自行下載之附條碼的繳款書至統一(7-11)、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四大便利商店繳納稅款。
二、退稅及不繳不退案件:
    利用線上登錄回復、書面確認、電話語音確認(退稅案件限沿用上一年度結算申報繳、退稅成功之納稅義務人本人存款帳號辦理轉帳退稅者)等方式完成報稅。
       該局呼籲,納稅義務人如需修改綜合所得稅稅額試算通知書內容(如增減扶養親屬免稅額、改採列舉扣除額、自行列舉成本費用或有其他來源之所得等),為配合防疫政策,有效控管臨櫃報稅人流,減少群聚感染風險,可於111年5月1日起自行透過手機報稅或網路辦理110年度結算申報。如有任何稅額試算服務作業相關問題,歡迎撥打免付費服務專線:0800-000-321洽詢,該局將竭誠提供諮詢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二科   王股長
聯絡電話:(03)3396789轉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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