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採曆年制之營利事業,109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期間為9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尚未辦理暫繳申報或欲申請免辦理暫繳申報之營利事業,請把握時間辦理(申請)。
該局表示,營利事業因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於疫情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施行期間(109年1月15日至110年6月30日),有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9條第3項授權訂定之辦法,提供紓困相關措施或其他因疫情影響,致短期間內營業收入驟減(例如自109年1月起任連續2個月,其平均營業額較108年12月以前6個月或前1年同期平均營業額減少達15%情形之一者),應於所得稅法第67條第1項規定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期間內,檢具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向該管稽徵機關提出申請免辦理109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
該局進一步說明,若營利事業於辦理109年度暫繳申報期間開始前,已依財政部109年3月19日台財稅字第10904533690號令申請並經核准延期或分期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稅額,或已依財政部109年5月13日台財稅字第10904556490號令申請並經核准退還營業稅溢付稅額者,可直接適用免辦理營所稅暫繳申報,免再提出申請。
中區國稅局特別提醒,暫繳申報期間已接近尾聲,請掌握時間辦理。為了協助營利事業順利完成暫繳申報,特別於該局網站 (網址https://www.ntbca.gov.tw)「主題專區稅務專區營利事業所得稅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專區」項下提供申報書表、免辦理暫繳申請書及免辦理暫繳相關問答等供下載運用與連結營利事業所得稅電子暫繳申報繳稅系統,請多加利用。如有任何疑問,請撥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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