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今天召開「強化本行選擇性信用管制措施執行成效」會議,邀集36家本國銀行參與,督促銀行辦理不動產抵押貸款業務時,應遵循規定,並落實授信風險定價原則,不要殺價競爭。
中央銀行發布新聞稿,督促銀行辦理不動產抵押貸款業務時,應該確實落實法規遵循與風險定價原則,不要削價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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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指出,今年1月起陸續對銀行進行專案金檢,透過督促銀行落實法遵,強化管制措施執行成效。經過調查,大部分銀行符合央行管制規定,但是仍有部分銀行辦理不動產抵押貸款業務尚有缺失,促請各銀行確實檢討改善,並建立內控制度及作業程序。
央行強調,銀行辦理不動產抵押貸款業務應落實風險定價原則,不要削價競爭。部分銀行辦理不動產抵押貸款,有未符合風險定價原則的情形,放款利率偏離市場水準,不利授信風險控管。
央行指出,為維持市場競爭秩序並健全銀行業務經營,呼籲銀行依銀行法第34-1條及中華民國銀行公會會員授信準則第26條規定,訂定合理放款定價,對授信風險較高的貸款實施差別定價;並應督促銀行審核部門確實遵守自訂的利率定價規範。
央行表示,未來除了持續關注不動產貸款及房地產市場發展情形,並檢視管制措施執行成效外,將適時檢討調整選擇性信用管制措施內容,以維持金融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