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三4農田水利會出租房屋之租金收入免徵營業稅

最新法令 2021-06-18
一、農田水利會出租土地、房屋等取得之租金收入,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90年1月15日農林字第900168458號函意見略以,係屬農田水利會之「財務收入」,依90年6月20日總統令修正公布之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第24條規定,免徵營業稅。二、有關農田水利會取得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第24條規定免徵營業稅之各項收入,得免用或免開統一發票,如無其他課稅收入者,並得免予申報營業稅。(財政部91/02/06台財稅字第0910450864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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