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史5大驚世弊案A走全民多少錢?歷史爛帳,台灣會記住這3人

新聞媒體 2021-02-22


「責任追究、絕不寬貸!」每當重大弊案爆發,主管機關與檢調單位最常以此句型來宣示徹查改進的決心;但金融體系牽涉既廣且深,每有重大弊案爆發,背後必然伴隨著政治角力與商業利益的勾結。

▲ 王玉雲(左)、王又曾(右)寫下台灣掏空銀行紀錄,但均未因此服刑,家族仍有相當影響力。

1985 年,台灣第一場金融風暴「十信案」爆發時,大眾才驚覺蔡萬春父子與「立法院十三兄弟」隻手遮天的影響力。結果雖然重挫了國泰集團的信譽,數千債權人血本無歸,社會動盪不安,上百億的虧空最後由政府動用全民資產收拾惡果;但涉案者往往在長年司法審判期間仍享有豐厚的資源,與受害人遭遇有泥雲之差。

歷史不會重演,但會押韻。顯然,十信風暴並未讓大家真正痛定思痛,其後的金融重案依然層出不窮,不少新案所涉金額和層級都創新高。《財訊》參考《北檢金融重案實錄》及金管會金融史料,帶讀者回顧近 30 年台灣金融史上 5 大弊案。這 5 大弊案除了潤寅案,均已定讞,但其他纏訟多年未定讞的案子仍多如牛毛。期待以史為鑑,也是再次警示金融業大股東勿忘行業倫理。

一、中興銀行違法放貸 800 億案:2000 年,有「南霸天」之稱的中興銀行董事長王玉雲,遭控違法放款給台鳳;違法放貸金額達 800 億元,另與總經理王宣仁掏空上百億元。其後中興銀行被中央存保接管,成為史上第一家被政府接管的民營銀行;經重整後,再由聯邦銀行接手。

2007 年,王玉雲依背信罪判刑 7 年定讞,但他卻已潛逃中國;長子王志雄歸案稱其父已客死異鄉。王玉雲生前還涉及高雄四大工程等弊案;目前,家族事業仍有華榮電線電纜、第一銅、《台灣時報》等。

許勝發掏空 50 億,易科罰金了事

二、力霸集團掏空中華銀行逾千億案:2006 年初,力霸集團傳出財務危機,但集團董事長王又曾滯留海外,並指示以力霸旗下產業與東森集團名義向中華商銀申請巨額貸款,又迅速將資金匯出台灣。王又曾擔任董事長的中華商業銀行,聲請企業重整後遭擠兌,隨即由中央存保接管;香港上海匯豐銀行在 2008 年標下中華商銀主體,隔年在台成立子公司匯豐銀行。

身兼國民黨中常委、總統府國策顧問的王又曾,雖被以詐欺、侵占、掏空等罪名起訴,但夫婦倆逃亡美國。在美流亡期間,王又曾生活寬裕,但留在台灣的 7 名兒女都因此案被判刑入監;2016 年,王又曾在美國死於車禍。

▲ 萬泰案定讞後,許勝發(中)已鮮少出席公開場合。圖為工商企業聯合會於 2018 年舉辦的週年慶活動。

三、太子集團許家掏空萬泰銀行案:2008 年,太子集團負責人、萬泰銀行前董事長許勝發被控在萬泰銀行任職期間,放任許家成員以員工名義成立人頭公司,向萬泰銀行、萬泰票券申請無擔保貸款,掏空逾 50 億元。這也讓已深陷雙卡風暴的萬泰銀行營運更雪上加霜。

許勝發被依違反《銀行法》背信、非法授信等罪名起訴。2017 年,該案三審定讞,許勝發從起訴時從重求刑十年,到三審時僅判處 11 個月徒刑並得易科罰金。同案被告許勝發長子、時任萬泰銀行副董事長許顯榮被判刑 5 個月,大女兒、時任萬泰銀董事許娟娟判刑 4 個月,皆得易科罰金。

四、二次金改扁家收賄案:第二次金融改革,前總統陳水扁及其妻子吳淑珍,向多家金控收取不當政治獻金。包括向有意併購復華金控的元大證券董事長馬志玲談妥收賄,以勸退中國信託副董事長辜仲諒放棄併購復華金,並囑咐公股代表支持元大證進入復華金董事會,進而拿下經營權並成立元大金控。

二次金改收賄,扁家捲入多起

2012 年最高法院依據收賄罪,判處陳水扁、吳淑珍 10 年、8 年定讞,併科罰金 1.8 億元,追繳貪汙所得。

五、潤寅詐貸 12 家銀行 470 億元案:老牌貿易商潤寅集團負責人楊文虎、王音之夫妻,涉嫌從 2010 年起即以台塑旗下台化、福懋往來資料,偽造不實交易文件,以應收帳款向台企銀、星展、合作金庫、第一銀行等 12 家銀行融資詐貸 470 億元;其中又以台企銀遭詐貸金額 111 億元最高,創下史上銀行詐貸最高金額。

由於企業申貸必須經銀行內部層層審核,大額貸款需經總經理、常務董事主持的放款審查會,甚至董事會極高層涉入的可能性不低。去年年底楊文虎、王音之一審分別被判 26 年與 28 年,併科罰金 6 億元與 6.8 億元,但尚未查出銀行人員涉案。

(本文由 財訊 授權轉載;首圖來源:shutter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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