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務署令:修正「海關審查貨棧及貨櫃集散站業者實施自主管理作業規定」,自即日生效

稅務會審 202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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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關務署民國113年11月20日台關業字第1131029157號

修正「海關審查貨棧及貨櫃集散站業者實施自主管理作業規定」,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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