牌照稅繳款書歸戶 7/1起可申請

新聞媒體 2023-07-04

工商時報 傅沁怡

 

財政部28日表示,自今年7月1日起,各地方稅稽徵機關提供使用牌照稅繳款書歸戶服務,車主可在牌照稅開徵兩個月前提出申請,將同一縣市內車輛歸戶到同一張繳款書,每張繳款書最多歸戶五輛車。

 

財政部表示,依使用牌照稅法規定,機動車輛應就其車種按汽缸總排氣量或其他動力劃分等級的稅額表課徵牌照稅,營業用車輛在每年4月1日及10月1日分兩次平均徵收,其餘車輛在每年4月1日起一個月內一次徵收。

 

賦稅署主秘葉慧娟表示,現行使用牌照稅是採一車籍、一張繳款書(或轉帳繳納通知),為簡政便民及節能減碳,財政部規劃使用牌照稅繳款書歸戶作業,自今年7月1日起生效。

 

財政部表示,定期開徵的牌照稅繳款書及長期約定轉帳繳納通知皆可適用,納稅人在同一縣市內持有車輛可申請歸戶,最多五筆車籍歸戶在同張繳款書。

 

葉慧娟表示,目前每張繳款書最多僅限五筆車籍,主要是受限於繳款書的格式,未來將再精進改善。

 

至於申請方式,納稅人可前往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線上申請歸戶,或填寫申請書向車籍所在地的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並勾選以紙本郵寄或電子郵件傳送歸戶資料。

 

賦稅署表示,納稅人應在牌照稅開徵兩個月前提出申請,以今年10月1日開徵的營業用車下期牌照稅為例,納稅人應在7月31日前提出申請。若超過申請期限,則要等到下一期才能適用。

 

但只要申請完成,財政部表示,往後各期牌照稅皆能適用,不必年年提出申請。

 

財政部表示,這項服務措施有助降低納稅依從成本,落實簡政便民及節能減碳,鼓勵民眾多加利用線上方式申請歸戶,並勾選以電子郵件方式傳送歸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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