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廢問題需共同努力處理台電盼請地方政府協助
台電指出,以核二廠為例,因用過核燃料乾貯設施始終未獲新北市府核准逕流廢水削減計畫,而無法動工興建,致使1號機於去年7月提前停機無法運轉到屆期除役;另2號機雖可運轉至役期,惟乾貯未獲新北市府核發相關證照,迄今仍無法開工,終將影響未來除役進程。
台電進一步指出,核二廠乾式貯存分為1期室外與2期室內,1期室外乾式貯存主要是用於將反應爐內的燃料取出。國際上的完工核准使用的乾式貯存設施將近142座,其中有四分之三皆屬於室外貯存型式,可見室外乾式貯存在國際上是成熟的技術。此外,台電依照行政院105年9月指示,進行後續2期室內貯存規劃設計,用於貯存兩部機運轉期間的所有用過燃料。
台電說明,核二廠室外乾式貯存設施水土保持計畫於104年即獲農委會核定,惟針對興建乾貯設施所需的「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台電自104年11月第一次提出計畫送審,歷經12度提送申請,其中包括應新北市的要求提送交通維持計畫在內,但皆遭新北市政府環保局以非技術因素未進入程序及予以駁回,至今仍無法實質動工。台電被迫只得於109年3月向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法院並於去年4月判決表示,新北市政府環保局應就該計畫申請,作成核准之行政處分;惟後續新北市環保局向最高行政法院提起上訴,目前仍在審理中。
台電進一步說明,因無法實質動工,為展延已核准之水土保持計畫,台電已另向新北市政府提出開工期限、申報開工及完工期限等3項展延申請,但皆遭新北市政府不同意的判定,台電遂向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法院針對完工期限展延案於去年11月判決新北市政府應核准申請;惟後續新北市政府向最高行政法院提起上訴,目前仍在審理中,而另2案目前仍在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中。
台電強調,核廢料既已產生,需要中央地方、政府民間要共同合作面對的議題。台電將努力依據行政院核定的室內乾貯計畫積極推動,為兼顧除役時程並滿足社會期望,也盼地方政府同意並協助室外乾貯設施的興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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