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投研抵稅 會計業授3訣

新聞媒體 2023-08-14

工商時報 傅沁怡 2023.08.09

 

台版晶片法草案上路後,企業明年申請投研抵減可選擇適用產創條例第10條或產創條例10-2,資安等設備抵減則可能適用產創條例10-1或10-2,會計業提出三大教戰守則,企業自行評估相關條件。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法律服務副總經理歐陽泓表示,相關企業明年2月1日至5月31日期間(曆年制者),檢附紙本文件向經濟部申請審查適用資格條件,並提出前瞻創新研發支出證明文件,或購置先進製程全新機器設備支出證明文件及先進製程投資計畫等,逾期申請不予受理。

 

同時,企業要注意,在申請時併同聲明,如果經主管機關審查或稽徵機關核定當年度不符合產創條例10-2的資格條件時,是否同意變更適用產創條例第10條研發投資抵減或第10條之1智慧機械投資抵減規定;若未聲明同意者,之後即不得變更適用。

 

安永會計師事務所表示,新增的先進製程機器設備投資抵減條款沒有購置金額申報上限,不像10-1最多10億元,但同樣限抵減當年度應納營所稅額30%,且連同前瞻創新研發投資抵減,皆需於當年度抵減,兩者合計最高僅抵減當年度應納營所稅額50%,未抵減餘額往後年度不能使用。

 

KPMG安侯建業提醒,公司如經核准適用前瞻創新研究發展及先進製程設備支出投資抵減,當年度全部研究發展和購置機器及設備支出,不得再適用產創條例及其他法律規定的機器或設備投資的所得稅優惠。

 

但企業如經審核不符合前述適用資格,可在接到審查結果後一個月內申請變更適用產創條例第10條研發投資抵減或第10條之1智慧機械投資抵減。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資深會計師張瑞峰指出,台版晶片法案適用條件門檻高,符合資格的企業應留意申請程序規範;想申請的企業最好先行審視自身產品或服務的關鍵度,並評估適用哪一條較有利。

 

例如對於公司是否於境內進行技術創新且居國際供應鏈關鍵地位,張瑞峰表示,相關認定由企業提供說明文件及佐證資料,例如公司產品、服務於國際市場占有率、排名、進出口貿易等量化數據,以及其他可供佐證其具有顯著影響力的文件,企業申請前要準備妥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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