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將資訊安全驗證項目納入「電動車充電設備」自願性產品驗證
前述公告修正將納入標準檢驗局於111年8月2日公告之「電動車供電設備資訊安全檢測技術規範」作為資訊安全驗證標準,其他驗證標準及符合性評鑑程序維持修正前公告規定,該資訊安全驗證標準適用範圍為具網路連線行為之「電動車充電設備」介面之網路安全要求,相關搭配使用之行動應用程式(APP)與後端管理系統則非屬該標準適用範圍,其所規定之資訊安全要求,目的在確認「電動車充電設備」具有基本資訊安全防護能力,包含:(1)實體安全、(2)系統安全、(3)韌體更新、(4)通訊安全、(5)身分鑑別與授權機制安全。
「電動車充電設備」VPC修正公告將自112年6月29日公告日起實施,修正前驗證標準將自113年7月1日起停止適用,已於修正前取得VPC證書之業者,應於113年7月1日前依據最新修正公告驗證標準向標準檢驗局認可指定試驗室辦理資訊安全驗證,避免影響舊有VPC證書有效性。
標準檢驗局呼籲,建議業者早日進行資訊安全驗證,以保障消費者使用安全與隱私權益,並強化整體電網供電穩定性,消費者使用「電動車充電設備」充電時,應避免於手機安裝來路不明之行動應用程式與「電動車充電設備」連線,以及應避免將自身帳號密碼提供其他人使用,以防產生資訊安全漏洞。另外,如「電動車充電設備」充電介面出現異常狀況,應立即停止充電並回報「電動車充電設備」廠商,請其儘速排除相關問題,以避免「電動車充電設備」遭受人為操控,造成重要資訊外流或事故發生。
標準檢驗局提醒,消費者對於商品多一些瞭解,商品使用時就多一分安全保障,消費者可至該局網站「商品安全資訊網」(https://safety.bsmi.gov.tw/)項下查閱或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7123洽詢。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發言人:謝代理局長翰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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