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住宅地價稅暴增先查戶籍

新聞媒體 2020-11-07

地價稅11月1日已開徵,自用住宅用地的地價稅不高,平均一件約1,700元。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處長李瓊慧表示,收到稅單先查看資料對不對,如果發現稅率忽然提高,稅負是去年的數倍,就過往經驗,多半是「設籍」出了問題。

李瓊慧指出,如果稅單上的金額比1,700元高出數倍,檢視一下是否已不屬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而被改適用一般土地稅率。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是千分之2,而一般土地最低稅率是千分之10,一旦土地使用情形不同,稅負差距很大。

財部賦稅署統計,今年地價稅開徵戶數854萬戶,開徵稅額約911億元,稅額僅較去年成長0.09%。其中屬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者,約360萬件,稅額60.87億元。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土地稅科科長蘇惠娟表示,發生稅額突然增加,設籍問題占多數。最多的問題出現在為了學區而移出戶籍。小孩移出沒關係,如果連父母也移出了,形成空戶,就無法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要符合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有三要件、二限制,在設籍方面,要求「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蘇惠娟說,至少父母留一人在原設籍地,就符合規定了。再遷一人戶籍回去即可,不過,已無法變更今年度的地價稅單了,只能明年度適用回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她指出,近期有碰到一些詢問電話,也與設籍有關。一位高先生電詢,媽媽兩年前過世後,他就搬去媽媽原來的房子住,但一直沒有把戶籍遷進去,也沒有去辦繼承登記(沒過戶)。高先生繼承了媽媽的不動產,雖沒有過到自己名下,高先生仍是土地所有權人,但因沒有人設籍,所以按一般土地課地價稅。等高先生遷入戶籍之後,才能改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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