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產對身障者限制保額等四缺失遭金管會罰60萬元

新聞媒體 2021-01-21

第一產(2852)因對身心障礙者投保有額度限制、電腦化作業內控與辦理客戶申訴有疏失,以及醫療康健險修正不保證續保條款,透過保經代送交客戶沒有確實清點簽收等四項缺失,今(20)日遭金管會裁罰60萬元及2項糾正。

金管會今日裁罰第一產物保險60萬元,主要違反事實理由有四。

推薦

一是所訂「傷害健康保險核保作業規範暨授權額度」,其內容針對身心障礙者訂有保險金額之授權額度限制,未比照一般之核保規定辦理,不利身心障礙者之投保權益保障,

二是辦理保戶通訊資料檢核控管作業,雖已提出「電腦作業化連繫單」申請以系統控管保戶地址與業務員地址是否相同之檢核作業,惟迄檢查日尚未完成,不利落實金管會有關「保險業保險經紀人公司及保險代理人公司防範保險業務員挪用侵占保戶款項相關內控作業規定」第8條第1項3款規定,核有礙健全經營之虞。

三是有關金管會核定「嚴重特定傷病疾病項目及定義」、「癌症定義」及人壽保險商品10種示範條款修正案,依函示辦理不保證續保保險商品之續約重發保單條款予保戶作業,查有部分透過保經代通路送交保戶之案件,未有其清點簽收紀錄,不利釐清雙方權利義務及確認是否有送交保戶之事實,核有礙健全經營之虞。

四是辦理客戶申訴案件之處理,未有檢視有無違反「公平待客原則」或金融消費者保護法規之相關紀錄,不利落實公平待客之執行,核有礙健全經營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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