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底新型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衝擊全球經濟,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在我國政府防疫單位不斷監控下,相較世界各國疫情,台灣本島投資環境安全性名列前茅、有目共睹。自今年7月起,疫情已逐漸趨緩,相關受影響的商業活動已恢復七成以上,行政院已投入400多億發行振興券,並再加碼2,000億特別預算,全球各大企業紛紛瞄準我們這塊寶島淨土,考慮規劃投資進駐。
惟我國自106年6月28日起施行洗錢防制法新制後,影響範圍除了受金管會監督之銀行業、證券期貨業及保險業,亦包含律師、會計師等服務業,目前仍持續擴大執行中,在台投資者如為法人,辦理開戶及其他金融服務時,除應瞭解其法人之業務性質、所有權與控制權結構,及法人名稱、註冊地國、登記之地址、實際之營業處所地址、電話號碼及營業項目、設立或註冊證明、章程、董事及監察人名冊外,還須得證明所有權或實質受益人之文件或聲明,除了必須更了解客戶外KYC(Know your client),且需負責人親自到場辦理開戶等。
在全球疫情尚未穩定之影響下,各國往來間航班減縮,一位難求,票價水漲船高,桃園機場入境人數從平均每月200萬人次,降至每月僅2萬人,降幅高達99%,這些須強制本人辦理洗錢防制法相關規定之外國投資者及其設立登記及開戶之負責人,除了須額外負擔客運成本外,為因應我國對外國人入境隔離政策,另須負擔強制隔離之時間成本,並且曝露在機場、機艙內這些高風險染疫環境之中,亦有可能增加醫療成本,甚至造成生命健康危險,這些問題已使有意願投資台灣的相關人士怯步,也影響了我國的經濟發展。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為此雖於6月17日公告發布短期商務人士入境申請縮短居家檢疫作業規範,自6月22日起入境人士檢附登機前3日內COVID-19核酸檢驗陰性報告,並符合:(1)來臺停留天數小於3個月、(2)來臺從事商務活動(如驗貨、售後服務、技術指導與培訓、簽約…等),且經在臺合法立案公司提具來臺相關證明文件之商務人士。(3)出發地為指揮中心公告之低感染風險或中低感染風險國家/地區,且登機前14天無其他國家/地區旅遊史者,可申請入境縮短居家檢疫期間。但在臺停留天數少於5或7天之商務人士,出境前3天尚須再次自費檢驗取得陰性報告,始得向入住防疫旅館所在地方政府衛生主管機關申請提前離境,程序仍繁複不便,且傳染風險依然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