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配合金管會推出的「綠色金融行動方案2.0」政策,銀行公會在日前已向全體國銀發布「責任銀行原則指引」,作為國銀實踐「責任銀行」的指南,其中該指引特別提出了五大評估要項,作為未來國銀在融資、投資、或其他金融商品服務等業務面向的評估指南,同時也將作為未來金管會評估國銀實踐責任銀行的重要考核指標。
銀行公會發行的「責任銀行原則指引」,可說是全體國銀未來執行推動「責任銀行」最高指導原則,這也是在TCFD氣候變遷財務指標揭露指引外,另一大全體國銀今年將全力執行的ESG計劃;有別於氣候變遷,金融業人士指出,責任銀行所涉及的範圍更廣,將涵蓋更多關於公司治理以及社會議題等面向。
金融圈人士指出,金管會積極推動「綠色金融行動方案2.0」計畫,不論是TCFD氣候變遷財務指標揭露,或是責任銀行,都是其中的重要政策,為了全體國銀在執行上,能有同樣的規格,金管會指示銀行公會訂定「標準化」規格的指引範本,讓全體國銀能有一致的執行標準。
根據最新出爐的「責任銀行原則」指引,將要求在訂定業務策略、融資、投資等業務面向中,必須將五大重點納入推動責任銀行影響力的評估範疇,包括了核心業務範疇、主要營運的所在地理區域、曝險規模、營運所在國家和地區的永續發展相關領域,以及銀行所提供的產品服務,對社會、經濟、環境影響的規模、強度等五大面向,在執行責任銀行時,均必須進行評估。
銀行公會所發布的「責任銀行原則」指引也要求,銀行在授信政策上,必須針對不同的產業制定觀測的KPI指標,來提高正面影響、降低負面影響。
除此之外,責任銀行的實踐範疇,還將包括要提出避免讓員工進行不當銷售的薪酬政策和獎勵結構,同時也要求銀行要「加強與第三方業者的合作」,不僅是金融科技,連同其他類型產業的合作,也納入所謂的「第三方業者」合作,除了以此推出更多的「永續性」商品服務,也包括要求銀行要加強和「再生能源」公司的夥伴關係,以幫助客戶轉型到低碳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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