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被拍賣的土地,按一般用地稅率核課土地增值稅,並通知拍賣機關代為扣繳。不過該土地如符合減免規定,則土地所有權人可於規定的期限內提出申請減免土地增值稅。
稅務局表示,土地增值稅一般用地稅率係按土地漲價倍數分三級,分別是20%、30%、40%,如果該土地符合10%的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移轉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公共設施保留地免徵土地增值稅或重劃後第一次移轉減徵等,則減免土地增值稅,為保障納稅義務人權益,稅務局會輔導土地所有權人於規定期間內提出申請,經核准減免後,稅務局再通知拍賣機關更正扣繳稅額。
官員提醒民眾,如土地被拍賣,應注意該土地是否符合減免規定,並適時提出申請,以免讓權益睡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