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本網站提供之相關資訊,如有任何疑義,請逕向公(發)布機關洽詢。 財政部民國112年5月19日台財稅字第11200561170號 修正「銀行業保險業信託投資業證券業期貨業票券業及典當業經營非專屬本業收入範圍認定辦法」 文章出處: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detail.do?metaid=140646&log=detailLo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