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今天公布證交法修正案,擬將獨立董事股東會召集權、對董事提訴訟、董事與公司交易三大事項移交審計委員會採合議制進行,市場預期,若修法通過,可大幅改善獨董擴權亂象。
按現行規定,個別獨董即可召集股東會,不過近期引來市場對獨董權力過大,恐介入經營權之爭疑慮。金管會今天正式公布證券交易法修正草案,擬將個別獨董召開股東會等權限移交審計委員會執行。
金管會證期局主秘黃厚銘表示,證交法修正草案預告期為30天,後續將依程序送行政院和立法院審查,若經三讀通過,個別獨董可以召開股東會的現象,將正式走入歷史。
黃厚銘說,以前個別獨董單獨可做的事含召開股東會、對董事提訴訟、董事與公司交易三大權限,未來必須提審計委員會,取得一半以上同意才能執行,此次修法可望讓公司決策過程能更審慎完備。
金管會公告,此次證交法修正草案共有二大重點,第一,股東會召集權、對董事提起訴訟及董事與公司交易三大事項應提審計委員會採合議進行,即至少要經審計委員會過半同意才能執行。
第二,考量實務上可能發生審計委員會獨董因故辭職、解任僅剩一席獨董等情況以致無法召開會議,為避免影響公司營運,金管會增訂應由審計委員會決議事項,若審計委員會有正當理由無法召開,應經董事會全體董事特別決議,即至少要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才能執行。
不過,若是牽涉財報事項,審計委員會獨董對於財報事項仍應出具同意與否意見,若有違規,金管會將依法處以新台幣24萬至480萬元不等罰鍰。
上市櫃公司今年底前將全面設置審計委員會取代監察人,金管會統計至6月底止,已有逾99%上市櫃公司已完成設置審計委員會,僅剩兩家上櫃公司尚未完成,必須在今年底前完成設置。
(作者:謝方娪;首圖來源:shuttersto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