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度綜合所得稅退稅憑單最後兌領期限將在111年3月18日截止,提醒您儘速兌領!

稅務會審 2022-03-10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彰化分局表示,109年度綜合所得稅退稅憑單已全數寄出,最後兌領期限為111年3月18日截止,該分局提醒尚未兌領的民眾,請儘速提出兌領!


該分局表示,109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案件,國稅局依照報稅時間及方式分批核定退稅款,前三批退稅已在110年7月底、10月底及111年1月分批撥付完成。如申報時未填寫退稅帳號者,則由國稅局寄發退稅憑單,退稅憑單兌領期限為2個月,最後一批退稅之兌領期限為111年3月18日,民眾如有7月底及10月底寄發之退稅憑單,因已逾兌領期限,可持該憑單向所轄國稅局申請展延,惟展延之最後兌領期限仍為111年3月18日。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逾111年3月18日仍未兌領之退稅憑單,將無法辦理展期,必須對帳清理後,另於5月初轉開國庫支票寄發通知,受退稅人將落後一段期間才能取得退稅款。為避免影響民眾權益,該分局特別提醒民眾把握兌領期限。


該分局最後呼籲,納稅義務人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請儘量利用金融機構或郵局存款帳戶辦理轉帳退稅,不但不會有逾期未領的問題,還可減少外出到金融機構或郵局辦理兌領退稅手續,安全方便又快速!

民眾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分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提供單位:綜所稅課謝先生,電話:04-7274325轉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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