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7土地代書出版法院拍賣房地產資訊之刊物所收費用應課稅

最新法令 2021-06-18
主旨:○○土地代書事務所未依出版法(編者註:已於88年1月25日公布廢止)規定辦理登記,出版發行法院拍賣房地產資訊之刊物,寄送客戶收取費用,應依法辦理營業登記,並報繳營業稅。說明:二、本案○○土地代書事務所定期發行法院拍賣房地產資訊之刊物寄送客戶收取費用之行為,並非屬營業稅法第3條第2項但書所規定之執行業務者提供其專業性勞務範圍,且該事務所發行之刊物亦未依出版法規定辦理登記,不符同法第8條第1項第9款之免稅規定,應依主旨辦理。(財政部80/02/13台財稅第800665930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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