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9月鬆綁外銀淨值計算規定,連帶外銀發新台幣債券額度也拉高。金管會銀行局20日指出,在法規放寬後,若以2020年7月底的外銀備抵呆帳及保證責任準備金額來看,新台幣金融債發債額度可增加576億元。

為配合政府發展綠能產業政策,有助外國銀行引進離岸風電專業融資經驗,滿足外國機構來台投資風電或綠能設備的專案融資需求,金管會在2018年4月17日訂定發布「外國銀行在台分行發行新台幣金融債券辦法」,後來在2020年9月26日又鬆綁了外銀淨值計算。

銀行局指出,此次為讓外銀分行的淨值定義範圍有一致性的標準、並讓外銀可以擴增債券發行額度,修正「外國銀行在台分行發行新台幣金融債券辦法」第三條及第七條。

外銀分行申請發行新台幣金融債券的額度不得超過淨值的八倍,而現在外銀分行在計算淨值時可將依法令規定提列的「備抵呆帳及保證責任準備金額」的一定比率計入,也就是外銀在台分行提列的備抵呆帳及保證責任準備金額的50%,可計入在台分行淨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