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欠稅1,000萬元以上、法定追稅期至2022年3月4日的陳年舊案,外界關心是否會再度延長追稅期。對此,財政部長蘇建榮表態「沒有必要」;他舉例,像黃任中家族這類的欠稅大戶,國內可執行財產都已執行完畢,再延長追稅期意義不大;意味著,屆時這些欠稅將一筆勾銷。
財政部官員也表示,稽徵人力有限,應將能量集中在仍有機會追回的欠稅上。
現行稅捐稽徵法規定的欠稅案件分為兩種,2007年3月6日後新增的欠稅案件,追稅期最長為15年;2007年3月5日前的陳年舊案,例如已故股市聞人黃任中家族欠稅,執行期間僅到2022年3月4日止。
財政部是否會再延長追稅期?蘇建榮表示,這些欠稅大戶都是熟面孔,在國內可執行的財產大多已執行完畢,即使再延長追稅期,實質意義也不大,財政部傾向不再修法延長。
財政部官員表示,立法院曾在2016年底修法,將原本將在2017年屆期的欠稅舊案追稅期延長五年至2022年,前後追稅期加起來也已15年,與欠稅新案大致相當,評估應無再延長必要。
財政部每年7月公告欠稅大戶,結果年年都是熟面孔,已故股市聞人黃任中家族、環亞大飯店等個人或營利事業年年上榜,民眾早已見怪不怪。根據今年公布資料,欠稅大戶公告件數共956件,金額約982億元。
國稅局表示,基本上能執行的案件都已執行完畢,欠稅人名下若已無財產,所欠稅款較難追回,但國稅局仍會定期追蹤,掌握欠稅人的所得、存款、財產等資料,提供給行政執行分署,不過效果有限。
官員坦言,稽徵人力有限,與其花時間「望穿秋水」,盯著這些追也追不回來的陳年欠稅案,倒不如將焦點放在仍可執行的案件及防堵新增欠稅案件,效益更大,更能夠維護租稅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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