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金併保德信人壽一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表示,主要針對資金規劃和財務能力要求台新金補件,截至目前為止,尚未收到補件資料。
台新金去年8月宣布將併購保德信人壽,並在去年12月以及今年1月向金管會保險局以及銀行局分別提出申請。今天在金管會新春記者會上,外界關注此案申請進度以及金管會准駁關鍵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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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銀行局局長莊琇媛表示,站在銀行局觀點,金控要轉投資一家公司,銀行局關心的是投資資金來源是否會影響整體財務健全性。
莊琇媛指出,台新金提出併購保德信申請,銀行局就資料審查後,認為台新金須針對資金規劃做進一步說明,因此發函要求補件。
保險局局長施瓊華表示,本案關切重點為大股東適格性,保險局主要針對5大原則做審查,涉及層面包含保戶權益、員工權益、專業能力、財務能力以及資金來源適法性等。
施瓊華說,在審查台新金財務能力方面,台新金提到將透過處分彰銀股票籌資,不過在需增資的時程內,每個時間點如何處理資產以滿足保德信的資金需求,希望台新金給出具體的時程。
此外,針對併購保德信後,整體營運計畫的風險管理策略和人才配置,保險局也要求台新金作出補強。
施瓊華指出,保德信接下來將接軌IFRS 17(國際財報準則17號公報)及ICS(國際保險資本標準),希望台新金研擬更明確的增資規劃。
銀行局和保險局表示,沒有對台新金設定補件期限,將會在台新金補件後,分別進行審查,並作出准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