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貿易局重申:出口標示皆依照現行規範辦理
至於如果廠商出口貨品到中國大陸有遭陸方海關擋關要求標示中國臺灣,或要求文件應加註中國臺灣之具體個案,經濟部則說明,廠商可提供關別、進口商、報關行、產品名稱等相關資訊給經濟部貿易局,以利財政部關務署洽中國大陸海關聯絡點協處。
貿易局本新聞發言人:劉副局長威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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