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員林稽徵所表示,近期受熱帶性低氣壓及西南氣流影響,造成淹水災情頻傳,公司行號如有發生災害損失,可於災害發生後30日內向所轄國稅局申請稅捐減免。
該所就常見減免稅目規定說明如下:
一、營利事業所得稅:營利事業如因災害致原物料、商品、固定資產及設備發生損失,請檢具損失清單及相關證明文件,報請所轄國稅局派員勘查,經核定後得於辦理該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列報災害損失。
二、營業稅:小規模營業人因災害影響無法營業者,可向所轄國稅局申請扣除未能營業之天數,以實際營業天數查定營業稅。
有關國稅災害損失減免相關資訊已放置於該局官網(網址:https://www.ntbca.gov.tw)/主題專區/稅務專區/稅務行政/災害損失專區,另於防疫期間建議利用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網址:https://www.etax.nat.gov.tw )線上申請稅捐減免,如有任何問題,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員林稽徵所服務管理股 許小姐
電話:04-8332100轉分機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