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銀行辦理放款之手續費收入按5%課稅

最新法令 2021-06-18
○○銀行因辦理放款業務,向授信戶收取開辦費、帳務管理費及風險管理費等手續費收入,屬銀行業經營銀行本業之銷售額,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1條第1項第2款規定,應按5%稅率課徵營業稅。(財政部95/10/26台財稅字第09504563680號函、財政部103/08/05台財稅字第10304597050號令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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