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投保中心統計至2月底,辦理團體訴訟案件代求償金額累計已逼近新台幣613億元;為強化投資人保護,金管會擬透過強化投保中心功能、精進證券業預警機制等4措施加強監理。
據投保中心統計,截至2月底為止,辦理團體訴訟案件共270案,共代逾17萬人求償,求償金額近613億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委黃天牧明天將赴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現行投資人保護措施,並提出4措施強化監理。
推薦
第一,持續推動「公司治理3.0」,強化對上市櫃公司監理,包含落實獨立董事獨立性、強化外部專家管理責任並提升上市櫃公司的資訊揭露品質等。
其次,檢討證券商及期貨商風險指標,強化預警評估機制,並適時檢討風險管理實務守則等自律規範。
第三,商業事件審理法新制7月1日將上路,因應商業法院設立,金管會將督導投保中心調整訴訟業務並整理訴訟判決系統,強化訴訟能力;另一方面,也加強投保中心建置「投保法訴訟案件專區」,針對訴訟案判決進行案例分析,以提供發行公司、董監事及投資人參考。
第四,因應超高齡社會來臨以及年輕族群投資股市比例漸高,將針對退休以及年輕族群加強辦理金融教育宣導,主題包含退休理財、投資知識以及風險控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