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107年度綜合所得稅後到所得歸戶核定退稅案件,將於109年10月30日開始退稅,經該局統計核退案件計6百餘件,核退金額約510萬餘元。
該局說明,納稅義務人申報107年度綜合所得稅時,如採直撥退稅並已轉帳成功,107年度有後到所得核定退稅款時,將於退稅當日(109年10月30日)直接撥入當年度轉帳成功的帳戶,倘該年度未留有退稅帳戶,則寄發退稅支票通知兌領。
該局呼籲,民眾於每年5月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如有退稅款時,勾選指定金融機構或郵局存款帳戶直撥退稅,是最省時便利的選擇,可避免收到退稅憑單或支票,需至金融機構兌領的麻煩。且如同年度經核退後仍有所得歸戶,經再次核定有退稅款時,國稅局將運用原已撥付成功的退稅帳戶,辦理第2次直撥退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該局網站(網址:https://www.ntbsa.gov.tw)提供綜合所得稅退稅查詢服務,路徑置於「政府資訊公開/業務資訊查詢/綜合所得稅/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退稅撥付狀態查詢」項下,可查詢該(107)年度後到所得退稅撥付情形,或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逕洽戶籍所在地國稅局各分局、稽徵所,由專人提供查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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