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房屋稅開徵延、分期不得重複申請

新聞媒體 2021-04-30

房市示意圖。圖/報系資料照
房市示意圖。圖/報系資料照

財政部今(29)日舉辦房屋稅開徵記者會,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指出,今年房屋稅開徵期間為5月1日至5月31日,由於仍在紓困條例施行期間內,屋主若仍有繳納困難,還是可以申請延期、分期繳納;但如果是先前已經受核准延期或分期繳納的案件,則不能以同一事由,重複申請延、分期。

官員指出,每年5月是房屋稅的開徵期間,課稅區間為去年7月1日至今年6月30日,預期今年房屋稅稅收將比去年稍有成長,目前統計全台共發出908.2萬件稅單,比去年增加約17萬件,年增1.9%;開徵稅額810.8億元,比去年增加17.9億元,年增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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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本次房屋稅成長不少,官員指出,主要原因在於,近期市內許多重劃區帶動自住人口,因此房屋稅開徵件數大幅成長,增加6.2萬件最多,主因台中有不少重劃區,自住人口增加不少,帶動件數大增成長。

根據統計,今年全國自住用房屋、公益出租戶合計約707.7萬戶;非自住的住家用房屋約73.3萬戶;其餘營業用等非住家的型態,合計約為127.2萬戶。

官員表示,納稅人如果逾期繳稅,每逾二日將被加徵1%滯納金;不過針對受到疫情影響,導致繳稅困難的案件,也可以申請延繳最多一年,或是申請採分期繳納,最長分期三年,稽徵機關將從寬認定,但如果是已受核准延期或分期繳納的案件,則不能以同一事由重複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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