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我國與美商科技公司預先訂價協議(APA),在雙方共同努力之下,已順利達成協議共識,該局樓局長於今(25)日下午與美商科技公司代表完成簽署。
中區國稅局說明,預先訂價協議為營利事業事先與國稅局,就該營利事業與其關係企業間交易之訂價原則、計算方法、適用期間及假設條件等進行討論,於雙方達成共識後簽署協議,以避免移轉訂價查核過程引發徵納雙方爭議,減輕納稅義務人之依從成本及降低重複課稅之風險,在協議適用期間營利事業之租稅負擔更具確定性及穩定性,達成徵納雙贏的局面。
本次簽署預先訂價協議之美商科技公司是居世界領導地位之科技產品製造商,其集團代表表示由衷地感謝中區國稅局,能秉持開放交流的態度,且有效率地完成簽署,充分展現臺灣稅務環境與時俱進及國際化。本次預先訂價協議協商過程,中區國稅局不僅深入瞭解該美商集團在臺灣的營運及發展狀況,協議之簽署更促使該集團可於穩定的租稅環境中,擴大在臺投資布局。
中區國稅局指出,跨國企業集團關係企業間之交易較為複雜且金額通常十分鉅大,稽徵機關事後審查,易與納稅義務人產生課稅爭議。該局建議跨國企業,除依據移轉訂價相關法令規定,每年提交報告並自行評估移轉訂價結果是否已按交易參與人貢獻度合理調整利潤配置外,亦可藉由預先訂價協議之申請,有效降低跨國企業租稅風險,提升國際競爭力。
如仍有相關問題,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局將竭誠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營所稅組 永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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