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成遭中國立訊竊密內鬼案偵結,新北地檢署起訴14名前可成員工

新聞媒體 2022-07-16


根據新北地檢署新聞稿指出,新北地檢署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蔡妍蓁及周懿君,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偵辦台灣可成科技前任員工鄭嫌等 14 人違反證券交易法之特別背信罪,以及營業秘密法之意圖在境外使用而侵害營業秘密等,於 15 日偵查終結提起公訴。

新北地檢署指出,可成科技為我國市佔率最高之金屬機殼供應商,並為美國蘋果 iPhone 與 iPad 等產品全球重要供應商之一,其競爭對手中國立訊精密為圖迅速打入蘋果生產鏈爭取訂單,竟對可成公司派駐在中國地區之研發團隊最高主管鄭嫌領導之研發團隊,誘之以高額安家費、年薪,並承諾於立訊精密得以量產後,許之以主管職稱等手法,對可成科技派駐在中國之研發團隊往下層層挖角。甚至約定於被告鄭嫌等 10 餘人離職前,以分工合作方式,竊取大量與研發、業務相關之可成科技營業秘密資料,攜往中國立訊精密使用。並以挖角整個團隊之方式,使立訊精密迅速建廠,並量產 iPhone、iPad 等產品機殼,竊取可成科技研發多年之心血,造成可成科技的鉅額損害。

新聞稿中強調,偵辦過程中,承辦檢察官實地勘查可成科技之相關產品製造流程及保密作為,並透過台灣高等檢察署數位採證室、法務兩部調查局資通安全處之協助,破解被告鄭嫌等人以密碼儲存、下載、或轉寄之龐大資料內容,比對辨認被告鄭嫌等人大量重製、利用可成科技之營業機密,繼之發動 4 次搜索,訊問相關證人及被告,並扣押收取安家費、薪資之金融帳戶,調查蒐集被告鄭嫌等人侵害可成科技營業秘密之事證。歷經 1 年 6 個月偵查,於 15 日偵查終結,起訴被告鄭嫌等 14 人違反證券交易法第 171 條第 1 項特別背信罪、營業秘密法第 13 條之 2、第 13 條之 1 意圖在境外使用而侵害營業秘密等罪嫌。

新北地檢署進一步呼籲,營業秘密攸關企業競爭力與經營命脈,企業從業人員應遵守法令、契約之規範,並秉持職場倫理,切勿心存僥倖,本署亦將全力偵辦此類案件,維護我國企業健全發展並確保國家產業競爭力。

(首圖來源: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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