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業投資商用不動產挨批金管會:不追求短期獲利

新聞媒體 2021-03-13

政府出手抑制高房價,對於有媒體報導指出金融保險業是炒房元兇,金管會重申監理原則,保險業投資商用不動產是為獲取長期穩定報酬,並非以短期獲利為目的。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今天表示,作為金融監理機關,對保險業投資不動產已訂有相關規範,監理方向在於引導保險業者獲取長期穩定的收益,以確保保戶權益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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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規定,保險業投資不動產應符合一定出租率、收益率標準及最低持有年限,且保險業應在一定期限內完成開發獲取收益,也不得短期買賣炒房。

由於開發型住宅不動產無法符合上述規範,所以依現行法令,保險業無法投資開發型住宅。

金管會表示,近年壽險業參與不動產投資主要以地上權及商辦大樓為主,進一步看統計金額增加部分,則來自投入工程款、不動產增值利益、自用不動產轉列投資用不動產等項目,並非實際新增投資性質。

金管會指出,壽險業投資地上權,主要是投標各地方政府地上權案件,因此須符合各地方政府招標時要求的開發項目;投資商用不動產則是為獲取長期穩定的報酬,並協助具有租用不動產需求的產業發展,並非以短期獲利為目的。

依保險法規定,保險業不得向外借款,也就是壽險業不得向銀行借錢炒房。

據壽險公會統計,截至2020年底,保險業辦理不動產擔保放款金額,合計占整體壽險業可運用資金比重未達3%,也就是並非主要資金運用項目,且有逐年減少的趨勢。

金管會表示,近期已再函請產壽險公會轉知所屬會員公司,在辦理不動產擔保放款時,應對客戶充分揭露不動產擔保放款相關資訊以協助客戶評估財務負擔,並依相關法令確實辦理徵授信審核,並落實貸後追蹤管理。

金管會說明,未來會持續依據不動產市場情形及保險業實際投資情況,適時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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