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因應經濟部自本(110)年4月6日起於苗栗、臺中及彰化部分地區實施分區供水措施,國稅局主動派員瞭解查定課徵營業人營業收入受影響情形,覈實調減查定銷售額及營業稅額,減輕營業人負擔。
該局表示,查定課徵營業人如受旱災限水影響,致無法營業或營業收入減少,得向所轄國稅局分局、稽徵所申請暫停營業,或可申請調減查定銷售額及營業稅額。另國稅局也會主動派員瞭解轄區洗車、洗衣、美髮及餐飲等業者受影響情形,依據營業稅特種稅額查定辦法第3條第1項後段及稽徵機關輔導受災納稅義務人申報減免稅捐服務注意事項第6點前段規定,就營業人之營業狀況及其他必須調整銷售額之情形,覈實調減查定銷售額及營業稅額,減輕其營業稅負擔。
該局說明,為協助查定課徵營業人申請調減查定銷售額,國稅局除提供「查定課徵營業人因旱災影響調減查定銷售額及營業稅額申請書」讓營業人填寫申請外,亦置於該局網站(http://www.ntbca.gov.tw/主題專區/稅務專區/營業稅/營業人e站式服務專區/營業稅)供下載使用,主動協助受影響營業人申請調減查定銷售額及營業稅額,及時減輕營業人租稅負擔。如有不明瞭之處,歡迎利用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局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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