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保稅倉庫管理關務署修法三面向精進

新聞媒體 2021-01-12

財政部關務署今(11)日修正「保稅倉庫設立及管理辦法」,強化保稅倉庫管理,共三大面向,第一是簡化行政作業;第二是新增保稅倉庫業者退場機制;第三則是強化國際航線飛機用品保稅倉庫管理,須建立電子化帳務系統。

對於辦法修正是否屬國安局私菸案檢討的一環,關務署官員表示,針對私菸案,海關已建立相關預警機制,而此次修正保稅倉庫相關辦法,主要是再進一步精進管理,分為三面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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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在簡化行政作業程序方面,官員表示,為簡政便民,關務署修正保稅倉庫實收資本額增加時,僅須以書面向監管海關報備,可免單獨申請換照,等到有其他變更事項或須辦理換照時,再併案辦理即可。

其次,則是新增保稅倉庫業者入場及退場機制。入場機制方面,是規定業者申請設立登記保稅倉庫時,應填寫「自行審查表」,自己的條件自己先確認,是否都符合相關規定。

退場機制方面,則是增訂保稅倉庫已停業兩年,經海關通知一個月內仍未復業、進儲貨物或提出合理說明者,海關可公告廢止。官員表示,增加這項規定是希望業者自行留意保稅倉庫使用情形,若長時間不使用,是否有存續必要,若仍要存續,也應提出說明。

最後則是強化專攻航行國際航線飛機用品的保稅倉庫管理,針對放行貨物倉間,應建置電子化帳務系統,以利海關遠端稽核,並給予六個月緩衝期。

官員表示,在修正辦法正式公告實施前,就已經請各關積極輔導相關業者,多數業者本就已建置電子化帳務系統,對他們而言只須開放權限供海關遠端稽核即可,法遵成本不高,業者都能配合辦理。

關務署表示,此次修正兼顧簡政便民及海關監管需要,呼籲業者務必遵循守法義務,共同提升保稅經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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