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12)日初審通過《房屋稅條例》修正草案,針對住家房屋現值10萬元以下的免稅適用祭出限制,自然人限三戶以內,並排除法人適用,朝野對此修法條文共識高,順利送出委員會。
不過由於外界關注的囤房稅改革,也是規範在房屋稅條例,房屋稅條例修正草案後續仍要在院會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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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房屋稅條例修法,民眾黨提案在第9條不動產評價委員會增納專家及學者,不過財政部對此表示,現行組織規程已有所規範;此外民眾黨也提案將房屋標準價格從現行每三年評定一次,修改為每兩年重新評定,財政部考量多數地方政府不贊同,建議應維持原來作法。
此外對於民眾黨在房屋稅條例增訂社會住宅免徵房屋稅條文,財政部指出,各地方政府已依住宅法規定訂定自治條例,建議不必再於房屋稅條例增訂。討論到最後,相關修法條文都按照行政院版本通過初審。
不過在野黨真正重視的是囤房稅修法,由於同樣是規範在房屋稅條例,今日修正通過的條文,會與囤房稅併案,送院會朝野協商。
立法院財委會今日也初審通過《土地稅法》修正草案,主要是因應大法官釋憲,非都市土地編定為交通用地,且核定為公共設施用地者,在被徵收前移轉,可比照「都市土地」免徵土增稅。此修法無爭議通過,不必再由院會協商,近期可望三讀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