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讓企業籌資更具效率和彈性,金管會參考國外制度,將開放總括申報發行新股制。金管會今天表示,預計今年第4季完成修法,明年符合一定規模和條件的企業申請增資時即可適用。
證期局副局長郭佳君今天宣布,金管會研議開放符合一定規模和條件的上市櫃公司,可一次申報預計未來2年內發行的新股額度,即開放台灣企業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制」,經申報生效後,後續在原申請額度內辦理追補發行,企業不必再重新和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可提升企業籌資彈性和效率。
郭佳君表示,以往公司籌資,從開始籌備到股款募集,一般需時3個月到6個月左右時間,新制可望縮短至1個半月即可完成資金募集;對具長期資本投入較大或研發時間較長等產業特性的公司,可更彈性選擇發行新股時機。
據金管會統計,今年上半年上市櫃公司現金增資衝高至新台幣585.2億元、件數達40件,和2020年上半年現增293.82億元、2019年上半年現增302.37億元相比,都來得更高。
若觀察2019年和2020年企業募資情況,共有147家公司辦理現金增資,其中連辦2次增資的上市櫃公司共18家,代表這些公司短時間內就有籌資需求,主要產業落在生技醫療業、半導體業、電子零組件業和航運業等。
郭佳君說,舉例而言,生技醫療業研發時程或許橫跨2年,事前已確定資金需求,但目前國內還沒有總括申報制,企業會擔心一次募集那麼大的金額,市場沒有相應胃納量,但逐次向主管機關申報生效,至少都耗時3個月以上,中間股市可能已有變化;未來開放一次申報,企業可視當下股市情況,選擇適當時機點發行新股,籌資更有彈性。
至於為何限制一定規模和條件的企業才可採總括申報制,郭佳君說,美國、日本和韓國等國家都要求一定規模以上的公司才可採總括申報制,並非全面放行;主要考量企業一次申報可能涵蓋未來2年時間,2年期間企業都不需再向主管機關申報,且一次申請增資金額較大,因此都會要求公司相對有一定規模、呈現較穩定的公司才開放適用。
郭佳君指出,金管會預計在今年第4季完成相關法令研修,並請證交所、櫃買中心、券商公會等單位配合調整資訊申報並修正自律規範等相關配套措施,預計企業明年增資時即可適用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