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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高雄關提醒,財政部109年10月5日發布修正「菸酒查緝及檢舉案件處理作業要點」第45點第1項第3款規定,自明年元旦實施,提高入境旅客帶超量香菸未申報處罰,其中捲菸罰鍰為每條(200支)1,000元,現行罰500元,亦即明年罰鍰加倍。
修正要點還包括,雪茄菸細分為非葉捲雪茄及葉捲雪茄,非葉捲雪茄每25支處罰鍰500元,葉捲雪茄菸維持每25支處罰鍰4,000元;菸絲則維持每磅罰鍰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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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關表示,現行捲菸罰鍰基準為每條500元,自106年提高菸稅後,課稅菸與未課稅菸價差擴大,致使部分人士存有僥倖心理,認為私自超帶香菸入境即使被抓到,罰鍰也跟稅額相當,故鋌而走險。為有效杜絕走私,財政部因此調高罰鍰,超過免稅數量未申報之捲菸罰鍰加倍為每條1,000元。
該關進一步說明,為因應新興產品非葉捲雪茄菸之出現,其外型包裝近似一般捲菸且市價僅有傳統葉捲雪茄的十分之一,於是將裁罰標的區分為葉捲雪茄菸及非葉捲雪茄菸而有不同罰鍰標準。
高雄關提醒民眾,本次修正之裁罰計算基準,自明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入境旅客每人限量攜帶捲菸五條(1,000支)或菸絲5磅或雪茄125支,其中捲菸一條(200支)或菸絲1磅或雪茄25支擇一得免稅。
該關並呼籲入境旅客如攜帶逾免稅數量菸,務必於入境時至紅線檢查台向海關主動申報,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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