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鹿稽徵所表示,納稅義務人於本(113)年5月31日前辦理11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自行計算有退稅者,可一併填寫存款帳號資料,國稅局於審核完成後,會將退稅款直接撥入指定之存款帳戶,不必擔心退稅憑單遺失或被冒領,同時可免往返金融機構提兌的時間,便利又安全。
申請以帳戶辦理退稅者,需為該申報戶內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其中一人持外僑統一證號或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向參與金融資訊服務系統連線之金融機構或郵政機構開立之新臺幣存款帳號為限。
該所提醒,務必詳加確認帳號資料之正確性,並於收到退稅款前勿結清帳戶,以利退稅作業進行。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所將竭誠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沙鹿稽徵所 綜所稅股 洪嘉璘
電話:(04)26651351轉208
發布日期:113-05-07 更新日期:113-05-07